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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法转载网络小说经营者被判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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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6: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通讯员王治国 记者徐亢美)沪上转载网络小说获刑第一案近日宣判,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处以“吾爱文学网”经营者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及扣留的12块硬盘予以没收。

喜爱网络小说的武汉人王某,买来域名做了个小说网站,取名“吾爱文学网”,随后就偷偷转载他人的网络小说。为了隐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他将网站首页等内容存储在国外租用的3台服务器上,又将网站数据和小说存在浙江绍兴租用的5台服务器上。他还买了可自动下载小说、更新章节的采集软件,并与几个盗版网站版主联手,每天轮流下载起点中文网最新文章。据他交代,他从起点中文网及其他网站转载了网络小说4000本左右。网站点击量上去后,给王某带来平均每月3万多元收入。公诉机关认定,他从该网站获得广告收益22.6万余元。

今年以来,我国开始严打网络盗版,王某为逃避惩罚,通过中介将网站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四川女网友。卖掉网站的第2天,他躲进了武汉市一家宾馆。然而盛大网络已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他侵犯著作权的证据。2月26日凌晨2点,上海警方把他抓获归案。法院认定,他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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