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50|回复: 0

3万罚金惩治网站“流氓” 如何才能兑现初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9 08: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工信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规定》列明了二十条互联网信息提供者所必须遵守的法规,并对多条主要的规定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解释,虽然业界都将焦点集中在了应对“3Q”大战的相关条例中,但是《规定》作为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的行为规范,所涉及的是更加广阔和全面的,其中关于保护互联网用户的私隐方面的举措,更是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规定》意见稿中,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就成为其核心内容之一。《规定》第十二条指出,在未经用户同意下,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与用户相关、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用户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只能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用户个人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和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内容和用途,并不得超出上述用途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此外,《规定》第十三条中也明确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以上为引用内容
  网站“流氓“行为伤害用户 惩治罚金太低
  隐私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在这个网络信息传播高度发达,互联网经济越来越火爆的时代,网络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当人们利用网络娱乐生活,利用网络的便利改变生活的同时,也再不断地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交到互联网上的载体——网站中。如今社交网络和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网民上网必不可少的两大平台。而这两大平台也恰恰是最需要你的真实个人信息的。不像早期的互联网和WEB2.0初期,用户注册网站和论坛,自由度比较高,实名制尚不发达。注册网站论坛,用户可能只需要填写邮箱地址,不需要手机号、住址、真实姓名等详细信息。而如今则不同,只要填写详细的真实信息,网民才可以融入到社交网络之中。即便没有实名制,也需要详细的真实信息来完善资料。而电子商务如果没有真实信息,则无法保证商品的正确送达。而为了保证更好的运营产品和平台,各类网站也在不断的收集各类网民信息,以此调查用户需求和习惯。而云技术的发展和黑客行为的猖獗也让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再度受到质疑。高度发达的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网民的个人隐私更容易曝光。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了某个团购网站的垃圾短信,却表示自己从未要求团购网站发送信息给你,那就很有可能是你所注册的团购网站收集更利用了你的个人信息。如果有一天你无意接到了某个房地产公司打来的宣传电话,却纳闷为什么他们知道了你的电话,那就说明你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漏。这种情况相信大多数网民都有经历。可能在几年前,隐私泄漏的来源更多来自移动运营商和银行,如今,主要的来源却集中在了互联网。各类网站出于各种问题都可能会窃取你的隐私并用于非法途径谋取私利。此前,SONY PSN网络被黑导致大量用户信用卡资料泄漏就让SONY公司网络一度瘫痪并陷入信任危机。可以说个人用户隐私泄漏问题不仅对网民是伤害,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也具有负面效应。
  此次工信部《规定》意见稿的发布可以说是一个进步。表明工信部开始重视网络隐私安全问题对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带来的危害。《规定》的推出对于遏制互联网信息提供者违法侵犯隐私行为确实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国内互联网隐私安全保护意识的树立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能力的完善。但质疑之声多于支持,质疑的核心来自于对惩治网站这种“流氓行为”的力度。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规定》将所制定的10万元的罚款下调为3万元是否太低,其起到的效果是否显著。有业内人士表示,去年“3q大战”360和腾讯之争因侵犯用户隐私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上深深的伤害了网民的心。即便是原有规定的十万元罚金,对于这样的互联网巨头来说也是微不足道,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震慑作用甚至都没有。
  下调罚金仍伤及中小网站 不能治本有悖初衷
  对于罚金的质疑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区别分析。对于互联网巨头大型网站来说,不管是此前的10万元罚金还是下调后的三万元罚金,都不可能起到约束性的作用。罚金过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规定》对于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利用隐私的”流氓“行为并没有更科学定义和明确的细分,难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容易被网站钻空子,逃避执法。除了提高罚金外,只有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建立通畅的举报和投诉渠道让网民来监督才能更有效的惩治这一行为。而对于中小网站来说,泄漏隐私行为可能比大型网站更多,但其造成的危害却大大小于大型网站。工信部此次下调罚金的初衷很可能是考虑到中小网站的承受能力而做出的举措。本意虽好,但三万元罚金的处罚对于中小网站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也许一个初具潜力的小型网站因泄漏隐私遭受惩罚很可能因罚金过高而导致网站关闭。这将严重打击互联网创业的积极性。
  对于罚金的制定,admin5.com站长网编辑扬扬的观点是应该根据网站类型和网站规模以及泄漏隐私行为造成的危害而区别对待,制定具体不同的惩罚方案。这样既能有效惩治大型知名网站的隐私泄漏行为,对于中小网站的整治则更加人性化,从根本上遏制网站”流氓“行为。如果仅是一刀切,只是而建立网民监督体系,惩治的真实力度和相关规定的具体完善也是根除网站”流氓“行为的关键因素。对于网站来说,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收集应当首先获得用户的统一,取之有道用之有德,才有利于网站的发展,维系好与用户的关系。(文/扬扬 转载请注明出处admin5站长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扩展中心 ( 浙ICP备14042422号-1 )|网站地图QQ机器人

GMT+8, 2024-5-1 00:10 , Processed in 0.172307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