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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新城分店的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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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0: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质量新闻讯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新城分店处理案。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您全面解读,相信会有一个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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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决定书

淄市监处罚〔2021〕12号

当事人: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新城分店

主体资格证照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0216824840X7

住所: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城南村

负责人:张双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的肉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产品不合格。

上述事,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张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淄博市流通环节食品供货清单、进货凭证、销售明细、出厂检验报告、召回公告、召回情况说明、现场拍摄照片。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处理不停止执行。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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