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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工地上这件事情可千万不能干!否则,罚款判刑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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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21: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不论是在工地上还是其他地方,这件事都触及到了道德及法律的底线,是千万不能碰的,那就是——偷盗。小编不止一次听说过,谁谁在工地上偷了东西去卖,然后被抓了,甚至判了刑。通过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要素的数字化,建立数字虚拟空间,与实体形成映射关系,通过项目管理软件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积累大数据,通过数据分析解决工程实际技术和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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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事件
由于工地上的建筑材料比较多,而且基本上都是封闭式作业,大家吃住都在工地里面,想要出去只能从大门,并且会有保安。有次晚上保安巡逻的时候,就看见几个人拉着编织袋往外面走,结果他们自己也心虚,一下子就被发觉不对劲,看了之后才发现编织袋里面都是钢管扣件。最后,一顿打骂是免不了的,也报警处理了,念在偷盗未遂且是初犯,所以罚的并不算重。
但是,朋友们千万不能以身试法,当构成盗窃罪之后是会被判刑的!下面吉工宝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一些法律相关的条文: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一十六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一十七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大家有手有脚的,靠自己的双手、有尊严地赚钱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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