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加入
搜索
查看: 1510|回复: 1

北京七部门禁止个人互联网上发危险品信息

[分享]
发表于 2012-4-30 1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市网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今后北京市将对互联网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同时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相关信息。

《通告》对危险物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发布准入、接入审查、记录巡检、检查删除等五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相关信息。同时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在其网站发布的信息有明显属于违规的危险物品信息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立即删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站主办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若被发行存有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S9 S5 m2 D3 s7 y, U# Q. D
发表于 2012-5-2 1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不错,就应该这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扩展中心 - 杭州富迪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浙ICP备14042422号-1 )|网站地图QQ机器人

GMT+8, 2025-7-5 17:33 , Processed in 2.202851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5 Discuz! Team.|IP地址位置数据由 纯真CZ88 提供支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