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中国第一视频网站优酷(NYSE:YOKU)于近日获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音像出版物内容的互联网(包括手机网络)传播。这意味着优酷已成为主流的正版视听节目传播平台,更是中国视频领域第一家获得涵盖互联网及手机互联网出版许可的商业网站。 随着这项新许可证的颁发,优酷将获得出版音像出版物内容在互联网、手机网络传播这些内容的资质。优酷的业务范围将进一步巩固及扩大,优酷出品、优酷院线、台网联动以及三网合一等多项战略都将受益。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与肯定,将进一步稳固优酷在视频行业的领先地位。 优酷CEO古永锵表示,“很高兴优酷能获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认可,未来优酷将继续与各主管部门及上下游企业加大合作,推动行业向正规、良性发展。” 早在2008年,优酷就获得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及由北京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11年初,优酷再次获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多项新业务许可,分别是:“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包括网络剧)”及“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聚合网上视听节目的服务”;“转播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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